汐兰扯散那两个小馒头,胡乱抓了个马尾,这样感觉好多了。
爱美是女人的天性,汐兰这一发现,更是乐开了花,自己这模样换到二十世纪,还不是个钻石女啊?有个有钱的老爹,还有这国色天仙之貌。
刚高兴了几分钟,就多愁善感起来,可惜女人老得快,特别是这种白白细细的皮肤最不经老,这么漂亮的模样撑不了几年,就要成残花败絮。这年代肯定没有人体干细胞,也没有驻颜的那些医辽手段。虽然有钱可以买大量的珍珠磨粉驻颜,但效果不见得好。如果能青春常驻该多好。
想到这儿,一个念头在眼前闪过:“唐僧肉。”对了吃了那唐僧肉,可以长生不老,那不是比什么驻颜都管用吗?那以后带着财宝回去,又长生不老,那且不是一箭双雕吗?眼前浮现出自己穿着飘逸的高档时装,一脸春风,开着红色法拉利在景色优美的别墅区飞奔的情景。一个个开着名牌小车,英俊潇洒的成功人士驻足对她行注目礼。
正在陶醉的时候,耳边一声暴喝:“妖孽,居然敢吃我师傅的肉,先吃老孙一棒。”
一盆冰水当头淋下,汐兰打了个寒战,眼前既没有法拉利,也没有孙悟空。看着镜中的影子,手指轻敲着桌面,吃这唐僧肉,还得先过这孙猴子这关。这孙悟空神通广大,看来得费一翻手脚。这事不可超之过急,得从长打算,好好想个计谋。否则只怕没长生不老,倒先幼年早逝了。